中国古代史论文_环境、国策与民生:明清下河区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一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缘起
(二)研究意义
二 研究时段与“下河”概念界说
三 研究现状综述
四 研究框架及内容
五 文献系统
第一章 晚明下河地区的经济转衰
一 明中叶以前下河发展的优、劣势——基于环境的考察
二 下河由盛转衰的时间节点及缘由
(一)明中前期的经济恢复
(二)下河地区的衰败:时间节点及原因
三 晚明下河水害的生成机制
小结
第二章 国计与民生:清代下河水利问题的延续与治理
一 明末清初下河水利失治
二 下河水利治理历程: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年间
三 下河水利治理历程:乾隆至嘉道年间
四 国策、财力与管理机制:下河水利治理成效的影响因素
余论
第三章 难尽地力:水利“不治”、灾伤与下河农业根底的损毁
一 清代下河灾伤的数理统计及分析
二 灾伤与下河农业生产
(一)耕地面积与使用率
(二)农业生产与投入
三 下河农业收成评估
小结
第四章 交通、商业发展与下河经济
一 发达的内外交通条件
(一)下河内部的水陆交通网络
(二)下河的对外交通线路
二 下河地区的商品生产与流通
(一)商品生产与售卖
(二)下河商品的集散模式
三 基于杂税、市镇看下河地区的商业发展
(一)杂税税额变动
(二)市镇的数理统计及解读
四 下河商业发展的限制性因素
(一)运河贸易本身受到诸多限制
(二)下河商品的低附加值
(三)农业收获量的起伏不定
小结
第五章 蝇头微利:盐业与下河社会
一 灶户与荡地的管控
(一)灶户的佥派与管控
(二)荡地的管控
二 地方的盐利分配(上):二府食盐
(一)明代淮扬二府的盐业政策
(二)清代淮扬二府的盐业政策
三 地方的盐利分配(下):肩挑背负
四 盐商资本的使用与地方社会
(一)资金使用项目与地域空间分布
(二)对商人捐输报效行为的解读
五 私盐贩卖与地方秩序
小结
第六章 下河百姓的赋役负担及生存状态
一 折银、雇募与劳役负担
(一)运河维护
(二)驿站负担
二 晚明以来下河百姓的赋税负担
(一)晚明下河赋税沉重
(二)清代田赋加增与蠲免的常态化
三 下河百姓的谋生途径与生存境遇
四 灾伤下的民生惨状
(一)人口死亡、买卖与流徙
(二)灾荒赈济与百姓生活
小结
第七章 下河士绅改变生存窘态的努力及成效
一 改善水利环境的主张与实践
(一)减轻上游来水的努力
(二)排泄来水:下河水网与海口的开浚
(三)下河水利治理的系统方案举要
二 轻减赋税的努力——以晚明泰州与兴化为例
(一)泰州赋税减免的努力
(二)兴化粮额调整及改折努力
三 下河士绅的作用申说
结论
一 明清下河经济变迁的历史面貌
二 下河经济变迁的要素解析
三 下河个案所见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附录
一 明清下河水、旱(蝗)、潮(江、海)灾统计及蠲赈一览表
二 清代下河农业收成统计资料表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
文章摘要:“下河”是指淮扬运河以东、黄海以西、运盐河以北、废黄河以南的广大地域,在明清行政区划上隶属淮扬二府。明嘉靖中叶以后,下河地区经济整体趋于衰败,同时局部地带却保持着持续性商业繁兴,对此经济现象,学界尚乏系统考察。与以往基于环境、灾伤、漕运、盐业等视角的专题研究只是旁涉下河地区不同,本文以下河为研究对象,立足于地方社会与民生视角,正面考察该地水利、农业、商业、盐业及百姓生活情状等历史面相,清晰呈现地区经济面貌的具像图景与变迁轨迹,藉以提炼影响下河经济演变的诸种要素,追问形塑该地经济格局的根由。最后以下河为个案,试就帝制后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稍作申说。大致结论为:明中叶以来下河水利环境的恶化是国家政策逐步推演实践的结果。明代治黄以保运为先,造成淮河入海通路被侵占,遂使淮扬运道、祖陵与下河地区同罹水患。鉴于祖陵、运道对皇室与国计的特殊意义,下河被迫成为排泄区。清廷虽曾积极救治下河水利,却未能变更下河作为排泄区的角色设定,主要原因在于固守保运通漕政策,而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能力及有效的统筹管理机制,则进一步削弱了下河水利的治理效能。由于水利环境难以根本改善,灾伤频发,使得作为下河主导产业与经济命脉的农业生产面临着巨大阻碍,具体表现在田地大量损毁、耕作效率低下、种植制度与节奏变动引发的产能减损、再投入能力弱化等多个层面。就农业收成评估,晚明多属欠年,清代黄河北徙前欠年亦占据近半光景,下河农业根基被彻底动摇。下河发达的内外交通网络,为商品流通与贸易开展提供了便捷条件,商业得以发展。但其发展也面临着运河商贸波动、商品附加值低、商品生产缺乏稳定性等限制性因素。尤其是生产稳定性的缺乏直接导致了下河商品生产能力与消费能力的双重萎缩,商业发展只能更多地倚赖交通优势带来的规模性商品流通与人员集聚形成的强劲消费。这不仅导致下河经济与商业活动空间龟缩一隅,也放大了商业发展的潜在风险。下河部分人口、土地资源被规定用作盐业生产,但在国家政策框架下,下河百姓却难以从盐业中获利。无论是“食盐”还是“肩挑背负”政策,皆属蝇头微利;盐商通过善举将部分盐利分润于下河,但却不构成对下河经济的有效“反哺”;下河百姓以及外来人群的勾连贩私,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地秩序的稳定。从付出与回报角度考量,盐业并不因下河“所有”而构成天然的优势发展资源。资源对于资源所在地的意义主要取决于国家对资源的利用与分配机制。由明入清,下河百姓承担的赋、役负担皆有所减轻。依托于宽广的水面,以及河工、盐业、漕运释放出来的工作机遇,失地百姓尚有多种谋生途径可供选择,但大多数生活贫苦。国家的蠲赈举措虽能缓解灾伤引发的民生伤害,却无力兜底因政策性致灾造成的民生窘境,亦无法扭转下河整体衰败、贫困的命运。下河士绅曾力图改变地方的生存窘境。在水利方面,他们虽明了致灾缘由并有所申说,但却深知事涉国计,并未对国家泄水行为本身进行强烈抗拒,终难达成整体改善水利的目标。赋税减免的努力成效则基本取决于国家财力是否许可。可见下河士绅面对水利环境恶化及由此引发的地方窘境及衰变命运,实属无能为力。整体而言,环境、国策与地方士绅构成了理解下河经济演变的要素。环境是下河经济演变的基础。该地交通、稻作、盐业等优势皆基于环境生成,这既构成了下河经济演变的底色,也成为国家与下河发生关联的背景条件。下河因运道、盐业与国家经济密切关联,成为国家财赋的核心承载区域,这让下河经济演变在环境禀赋之外,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下河因保运政策被迫成为泄水区,农业因之衰败,地区经济失去了自主造血的能力。基于漕运政策带来的商品流通与人员集聚带动了商业的勃兴,但同时泄水也让下河失去了强大的商品生产能力,难以充分利用交通优势构筑起广泛的商品交流,商业繁兴局促一隅。最终,基于国家政策形成的局部商业繁荣与政策性泄水引发的下河农业衰败交织共存,构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两层皮现象。下河被规定为盐业生产提供资源,但却被排斥在盐利分配格局之外,纯然成为盐课提取地。而维护运道及驿递供给则给下河百姓带来了极大负担。另一方面,国家治水形成的间歇性水文环境改善、漕盐运带来的谋生机会以及国家的积极蠲赈举措,则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农业衰败引发的生存危机,社会秩序得以稳定。但国家政策造成的消极恶果与积极成效不可等量齐观,毕竟在国家政策的作用下,下河百姓陷于普遍贫困,地区经济也因此衰败沦落。国家的积极作为只是履行维系地方秩序、保障民生最低生存底线的职责,而非助力地方摆脱贫困状态。下河士绅试图改善地方生存窘态,然收效甚微,根本无力左右该地的经济面貌与发展态势。对明清下河经济而言,国家政策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下河的历史演变,构成了帝制时代基于国家政策与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经济变迁的典型个案。这提示区域经济受制于国家大的经济结构,多扮演国家既定性经济角色,本身并不具备脱离国家而独立演进的能力与途径,所以区域史研究需放置于全国性经济结构中进行审视,充分考量“国家”要素。下河士绅在地方事务中发挥的自主性与能动性有限,并未表现出对地方的支配性影响,下河因此绝非“士绅社会”。如此,在对帝制后期国家与社会关系解读时,既不可强行谋求统一的解释模式,也不可将单一区域模式推演、默认成全国模式。至于何为帝制后期地方社会的支配力量,可能还需更多的个案呈现,方能周至论说。